2017年河南省公安机关统一招录人民警察921人公告
2017-10-31 12:32 河南招警考试网 http://www.fjygxd.com/zhaojing/ 来源:河南人社厅
【公告摘要】2017年河南省公安机关统一招录人民警察921人公告,报名时间:2017年11月3日9:00至11月7日17:30,资格初审时间:11月8日9:00至11月14日17:30,报名确认时间:2017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5日17:30前,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7日14:30,笔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公安专业科目。所有职位均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其中报考执法勤务类职位的,还需要进行公安专业科目笔试。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公安专业科目笔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6日14:00—16:00。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8年2月中旬前,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河南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
为适应全省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2017年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
一、录用计划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的编制、职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共计划招录人民警察921名。具体招考单位、拟录用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见附件1。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其中2018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3日至1999年11月3日期间出生);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人民警察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录用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其中专业需求方面的问题,可参考附件2;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现役军人、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纳入公安民警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政策范围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