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开封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58人公告
2017-10-26 17:03 河南公选遴选考试网 http://www.fjygxd.com/gxlx/ 来源:开封人社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豫人社〔2010〕124号)、开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开封市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意见(试行)》(汴办〔2015〕55号)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开封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考选公务员工作。
一、公开考选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职位空缺情况,今年开封市市直35个机关(单位)计划公开考选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58名(公开考选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1、全省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全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机关驻豫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因工作特殊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以上学位的、或获得省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经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年龄可以适当放宽,但最大不得超过40周岁);
5、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拟考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条件;
7、身体健康;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报名时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者任职试用期的;
5、不诚信报考或在参加公开考选过程中有不诚信和违纪违规行为的;
6、转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计算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三、公开考选方式和程序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考选公务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考选公告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kfrs.gov.cn)、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站(http://www.kfrsks.com)公开发布,同时在省内媒体和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开封网、开封手机报上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选实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报名。2017年11月1日9:00至11月5日18:00期间,报考者登录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考信息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反馈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请注意保存。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填报信息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开封市市直机关(单位)2017年公开考选公务员职位表》。
2、资格初审。2017年11月1日至11月6日,考生报名后,考选机关(单位)根据资格条件在1日内对报考者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在填报信息后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通过资格初审后,系统自动生成《报名登记表》,考生须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一份,面试资格确认期间要提供该材料以验证考生报名情况。《报名登记表》打印截止时间2017年11月7日18:00。
3、网上缴费。报考者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至2017年11月8日18:00前,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在2017年11月15日9:00至11月17日12:00期间,登陆开封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打印本人准考证。
5、各考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考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由考选机关(单位)申报开封市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否则,将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考选职位并及时通知报考者。报考者如符合其他考选职位条件的,可在48小时内申请改报其他职位。未申请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三)考选步骤
1、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1月19日9:00—11: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负责。
笔试结束后,由开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情况,确定是否划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2、面试资格确认。市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考选职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资格确认时,参加面试的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推荐报名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准考证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各考选机关(单位)根据留存的报考者照片及信息,与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件进行核对。凡发现有关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报考者被取消面试资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经报市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由有关考选机关(单位)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确认合格的报考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由市考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发放面试通知单。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