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乡延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选聘12人公告
2017-09-07 15:54 河南公选遴选考试网 http://www.fjygxd.com/gxlx/ 来源:延津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延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12名工作人员。具体选聘方法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协调、处理问题能力;
(二)能够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
(三)从我县各乡(镇)政府及县直各单位事业全供编制人员中选聘(教师除外);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五)年龄男性42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男性8名,女性4名;
(六)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
4、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二、选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公告
2017年9月6日在延津县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9月11日--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安大道)。
3、报名须知: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交本人学历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同底版)。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4、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
(三)笔试
笔试由延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能力测试、刑法、刑诉法等基本理论知识,分值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工作人员。
(四)组织考察
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语言表达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等方面与公开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如考察有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确定人选
对拟确定的选聘人员,考察合格后即办理正式调入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此项工作,鼓励引导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考。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373--7106881
县人社局 0373--7692966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