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1000人公告(2)
2018-03-12 13:56 河南选调生考试 来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
四、安排使用与管理服务
1、按照有关规定,根据本人填报志愿和工作需要,一般安排到乡镇(街道)工作;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后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可安排到县级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设区市市直部门工作。工作单位确定后,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录用为选调生。拟录用人选档案需在规定时间内转送到组织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转送的,取消选调资格。
2、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暂不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先统一安排到村任职2年,优先安排到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是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到村任职期间,履行原选调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原选调大学生村官管理方式管理,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市级党委组织部门批准,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县(市、区),乡镇(街道)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
3、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由录用机关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公务员登记等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到村任职期满后,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步培养使用挂钩;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纳入选调生管理。
4、新录用到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到村任职服务年限),中央、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其他事项
请报考人员在考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与报考市联系,以免影响正常考录。各市咨询电话见《报考手册》。
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为本次选调工作的指定网站,各市选调计划、补充规定等具体要求,请登录该网站查询。
本公告由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考手册
2、17市补充规定
相关信息:
河南选调生考试QQ群咨询:174200125
(编辑:李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