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2015-02-05 14:45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河南华图公务员考试网
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招聘公告尚未发布,据有关消息称,2015河南乡镇公务员招考公告预计在2015年3月份发布。敬请广大考生关注河南华图官方网站(http://www.fjygxd.com/)。参照2014河南乡镇公务员招录公告,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内容是: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侧重于对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以及政治理论知识、法律基础知识等的测查。参考2015年兰考县招聘乡镇工作人员考试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能力测试。河南华图特整理相关河南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基、行测、农村相关知识等相关辅导资料供广大考生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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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我国《宪法》第4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这一规定被确立为劳动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表明,有劳动能力的公民从事劳动,既是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又是履行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义务。
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这一原则体现在我国《宪法》第2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一系列规定中,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更是在第1条就明确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宗旨。
3.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
劳动法主体主要包括国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应的,劳动法主体利益包括国家的利益、用人单位的利益和劳动者的利益。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就是要求尽量实现这三方利益的平衡。劳动法的立法宗旨从根本上说就是为了实现劳动法主体三方权益的平衡,劳动法的具体条文也是在充分考虑、衡量了主体三方利益之后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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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