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资料:诉讼时效中断
2012-06-21 16:02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 http://www.fjygxd.com/zfgj/ 来源:华图教育
河南政法干警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入学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 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其中,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河南华图特整理考纲资料。
诉讼时效中断
1、诉讼时效中断的概念:
〔诉讼时效中断〕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归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
2、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
(1)提起诉讼。
(2)权利人提出要求。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发生诉讼时效中断时,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全归无效,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4、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预测题)
(1)发生的事由不同。
(2)发生的时间不同。
(3)发生的法律后果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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