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河南驻马店泌阳县人民法院事业单位招聘5名公告
2012-05-28 17:31 河南事业单位考试 来源:华图教育
一、招聘计划
泌阳县人民法院所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名,其中:1、法律类专业4名;2、会计类专业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报考法律类专业,需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2年5月1日至1994年5月1日出生);
4、报考会计类专业,需具有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7年5月1日至1994年5月1日出生);
5、在职或未参加工作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6、在职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公告(5月10日—5月28日)
招聘信息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县电视台、《泌阳》报发布。
2、报名(5月10日—5月28日)
①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到泌阳县委组织部报名,报名现场采集照片,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②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③交报考费100元。
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减少招聘人数。
报名时间截止5月28日18时。
3、资格审查(5月29日—6月5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4、领取准考证(6月15日)
初步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于有效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泌阳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6月16日)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分类考试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的30%);《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20%)。专业科目:①法律类专业考试法律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50%);②会计类专业考试会计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总分50%);考题由国家认可的考试中心出题。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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